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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教育部2017年度“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7-02-05 来源:科技产业处 点击:
关于申报教育部2017年度“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大家新年好!
    教育部2017年度“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欲申报的老师,利用假期时间抓紧准备申报材料,2月1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活页》或《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到科技产业处孟思思老师处审订。2月20日,学院统一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并报教育部。敬请相互转告。
    1、课题申报前请先认真研读两个申报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90号)(教育部通知网址:http://www.moe.edu.cn/srcsite/A01/s7048/201701/t20170113_294775.html),《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科规办函〔2017〕2号)(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咨询电话0351-5604689)。
    2、课题《申请书》、《活页》、《重点课题投标书》等材料,请从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下载(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483066423734787)。
    3、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5、课题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6、注意课题类型选择与结题要求:
    1)国家一般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且在CSSCI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
    2)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且在CSSCI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
    3)教育部重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
    4)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应出版专著1部,或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
    7、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顺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安康!
 
 
                        科技产业处
                        2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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