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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1-03-08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 文件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晋竞发[2011]10号
关于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院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师生的职业技能操作水平,并进一步做好参加“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准备工作,现定于2011年4月上旬联合举办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领导
     大赛活动由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西省职业教育学会和相关职业院校协办。成立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一)。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成员由主办单位相关处室的人员组成,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中职工作组和高职工作组。
大赛筹备和举行期间,组委会启用“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专用章”。
二、奖励
       1.各市代表队团体奖项:设团体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以所属学校代表队参赛项目、参赛选手的成绩计算总分),省直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不参加此奖项。
       2.个人奖励:每个赛项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按参赛选手人数的10%设置,二等奖按参赛选手人数的2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选手人数的30%设置,优秀奖若干名。
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 赛项,在全省决赛中(参赛选手人数不少于30名)获得前三名的学生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对参加决赛的其他学生选手,理论和操作成绩均合格者,核发相应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全省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获得二、三等奖的教师选手,在原有职业资格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并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决赛各比赛项目一等奖的教师和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批准给予记功表彰。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决赛各比赛项目第一名的教师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
       3. 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各比赛项目三等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选手的指导教师,报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批准给予记功表彰。
       4.优秀组织奖励:参赛成绩优秀,参赛选手精神风貌、组织工作好的单位,经大赛组委会评定获得优秀组织奖。
       5、企业特殊贡献奖:对各项技能比赛给予资金、技术、人员支持的冠名企业,授予企业特殊贡献奖。
三、组队与报名
      1、全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置中职学生组、中职教师组和高职学生组。中职学生组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职业院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及高职学院中专部)注册中职学籍的在校生;中职教师组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不包括外聘教师和兼职教师;高职组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职业院校注册高职学籍的在校生。各职业院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2、全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所有开设相关专业的学校都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技能大赛或各市组织的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大赛。全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决赛由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协调,由各赛项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决赛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提高参赛选手技能水平,各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时间进行选拔培训,并组织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市教育局将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属中专学校、职业中学)的参赛人员汇总,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直职业院校人员,直接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表见附件三,电子版发组委会邮箱,同时报各承办院校(见各赛项通知)。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5日。


中职组联系人:梁 静   贾琪华 
电话:0351-3046534  
电子邮箱:sxszjc@163.com(中职) 
高职组联系人:武建京    
电话:0351-3046828
电子邮箱:sxjytgjc@sina.com(高职)

四、其他要求
      1、接此通知后,各职业院校要将赛前训练与日常教学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
      2、各赛项的承办院校应加强与本专业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联系,积极争取行业和企业的支持和参与。
      3、每名参赛选手或每参赛小组的指导教师限报一名。
      4、技能大赛的比赛方案见附件二。
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东福  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王兴旺  山西省总工会副主席
           王 泽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刘惠民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李金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委 员:张亚琳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省竞赛办主任
           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李换珍  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李小珠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张继忠  山西省职业教育学会会长
           张增祥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主 任:刘惠民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刘本群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调研员
吕星海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调研员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副处长
李易青  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郜  军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调研员
徐仲安    山西省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

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一、大赛名称:山西省第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2011年4月上旬
    三、比赛地点:太原市
    四、主办单位: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比赛分组:中职学生组、中职教师组、高职学生组

    六、比赛项目:
(一)中职组设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电工电子、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美容美发、导游与酒店服务、护理、煤矿安全、财经、建筑技术、机械加工技术、农业等十四个专业类别的项目和“文明风采”竞赛项目,部分项目设教师比赛项目。


 1.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1)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单人项目,限报3人); 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单人项目,限报3人);计算机平面设计(单人项目,限报3人);电子商务(单人项目,限报3人);网络构建及应用(团体项目,3 人一组,限报2组);图文混排(单人项目,限报3人);电子图表(单人项目,限报3人)
(2)教师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网络构建及应用(团体项目,2人一组,限报1组);课件制作(个人项目,限报2人);

2. 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数控车(个人项目,限报2 人)、加工中心(个人项目,限报2 人)、数控铣/数控车组合(团体项目,3人为一组,限报1组)、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团体项目,1名教师带3名学生为一组,限报1组)。
     (2) 教师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数控车(个人项目,限报2人);加工中心(个人项目,限报2 人)、数控铣/数控车组合(团体项目,3人为一组,限报1组)。

3.电工电子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个人项目,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个人项目,限报2人);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个人项目,限报2人);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个人项目,限报2人)。
      (2) 教师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个人项目,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个人项目,限报2人);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个人项目,限报2人);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个人项目,限报2人)。

4.烹饪技能大赛
      (1)学生组比赛项目: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
      (2)组队要求:每个项目限报4人,可以兼报,每人限报2个项目,参加热菜和面点比赛的选手只能选报其中一项,如果兼项可选择冷拼或果蔬雕。

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项目,2人1组,限报2组);车轮定位项目(团体项目,2人1组,限报2组);团体项目可以兼报。汽车维修基本技能(个人项目,限报4人);汽车维修检测基本技能(个人项目,限报4人);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不可兼报
       (2) 教师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汽车维修基本技能(个人项目,限报2人)

6.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女式春夏时尚成衣款式设计与立体造型;服装CAD纸样设计与样衣(夹里)制作;中职学生服饰模特表演;中职学生平面模特表演
       (2)组队要求:个人项目,每个项目限报3人。
7.美容美发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男士无缝吹剪造型;女士中发翻翘发式(教习模特);标准卷杠(教习模特);新娘形象设计造型(化妆、盘发);晚宴整体造型设计(化妆、盘发)。
      (2)组队要求:个人项目,每个项目限报2人。
8、导游与酒店服务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导游讲解、中式铺床服务、中餐宴会摆台、前厅服务。全部是个人项目,每队限报3人。
      (2) 教师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导游讲解、酒店综合技能。全部是个人项目,每队限报3人。

9、护理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青霉素过敏试验(个人项目,限报3人);鼻饲法(清醒病人)(个人项目,限报3人);密闭式静脉输液(个人项目,限报3人);
     (2) 教师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青霉素过敏试验(个人项目,限报2人);鼻饲法(清醒病人)(个人项目,限报2人);密闭式静脉输液(个人项目,限报2人);

10、煤矿安全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矿用隔爆真空电磁启动器的故障检测与拆装、调试;电动机正反转控制电路安装检测;电子CAD绘图
      (2)组队要求:个人项目,每个项目限报3人。
11、财经类专业应用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市场营销(个人项目,限报2人);会计技能(个人项目,限报2人)
      (2) 教师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会计技能(个人项目,人数不限)

12、建筑技术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建筑工程测量(团体项目, 3人一组, 限报2组);楼宇智能化(安防布线调试)(团体项目:2人一组, 限报2组);建筑工程算量(个人项目,限报3人);建筑制图CAD(个人项目, 限报3人)
      (2) 教师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土木工程识图(个人项目, 限报3人)

13、机械加工技术技能大赛:
      (1) 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焊接(个人项目,限报2人);车工(个人项目,限报2人);钳工(个人项目,限报2人);
      (2) 教师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焊接(个人项目,限报2人)车工(个人项目,限报2人);钳工(个人项目,限报2人)

14、农业类技能大赛
学生组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
      农机修理工(个人项目,限报2人);花灌木修剪(个人项目,限报2人);绿篱修剪(个人项目,限报2人);种子质量检测(个人项目,限报2人); 兔胃切开术(团体项目,2人一组,限报2组); 兔去势术(个人项目,限报2人)
15、“文明风采”竞赛项目
      学生组比赛项目:征文类比赛:“中华民族共命运、心连心”征文比赛;“创业之星”征文比赛;“感恩的心”征文比赛;“我身边的诚信”征文比赛;设计类比赛:“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摄影类比赛:“职业和生活中的美”摄影比赛; FLASH动漫比赛:“荣与耻”动漫比赛;“生命•安全•和谐”动漫比赛;“低碳和环保”动漫比赛;展示类比赛:“心绣未来”演讲比赛;“职业礼仪”表演比赛;“中华才艺”演艺比赛。
组队要求另行通知。


(二)高职学生组的比赛项目、组队和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七、选手要求:参赛学生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中职教师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各专业技能大赛的具体规程及大赛有关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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